WS/T 431-2013
護 理 分 級
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醫院住院患者護理分級的方法、依據和實施要求。
本標準適用于各級綜合醫院。其他類別醫療機構可參照執行。
2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文件。
2 . 1
護理分級 nursing classification
患者在住院期間,醫護人員根據患者病情和(或)自理能力進行評定而確定的護理級別。
2 . 2
自理能力 ability of self--care
在生活中個體照料自己的行為能力。
2 . 3
日常生活活動 activities of daily living , ADL
人們為了維持生存及適應生存環境而每天反復進行的、最基本的、具有共性的活動。
2 . 4
Barthel 指數 Barthel index , Bl
對患者日常生活活動的功能狀態進行測量,個體得分取決于對一系列獨立行為的測量,總分范圍在 0—100.
3 護理分級
3 . 1 護理級別
依據患者病情和自理能力分為特級護理、一級護理、二級護理和三級護理四個級別。
3 . 2 分級方法
患者人院后應根據患者病情嚴重程度確定病情等級。
3 . 2 . 2根據患者 Barthel 指數總分確定自理能力的等級(表 1 )。
3 . 2 . 3依據病情等級和(或)自理能力等級,確定患者護理分級。
3 . 2 . 4臨床醫護人員應根據患者的病情和自理能力的變化動態調整患者護理分級。
3 . 3 分級依據
3 . 3 . 1 符合以下情況之一,可確定為特級護理:
a )維持生命,實施搶救性治療的重癥監護患者;
b )病情危重,隨時可能發生病情變化需要進行監護、搶救的患者;
c )各種復雜或大手術后、嚴重創傷或大面積燒傷的患者。
3 . 3 . 2 符合以下情況之一,可確定為一級護理:
a )病情趨向穩定的重癥患者;
b )病情不穩定或隨時可能發生變化的患者;
c )手術后或者治療期間需要嚴格臥床的患者;
d )自理能力重度依賴的患者。
3 . 3 . 3 符合以下情況之一,可確定為二級護理:
a )病情趨于穩定或未明確診斷前,仍需觀察,且自理能力輕度依賴的患者;
b )病情穩定,仍需臥床,且自理能力輕度依賴的患者;
c )病情穩定或處于康復期,且自理能力中度依賴的患者。
3 . 3 . 4 病情穩定或處于康復期,且自理能力輕度依賴或無需依賴的患者,可確定為三級護理。
4 自理能力分級
4 . 1 分級依據
采用 Barthel 指數評定量表(附錄 A )對日常生活活動進行評定,根據Barthel指數總分,確定自理能力等級。
4 . 2 分級
對進食、洗澡、修飾、穿衣、控制大便、控制小便、如廁、床椅轉移、平地行走、上下樓梯 10 個項目進行評定,將各項得分相加即為總分。根據總分,將自理能力分為重度依賴、中度依賴、輕度依賴和無需依賴四個等級